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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进步公共租借住宅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清晰各参加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保证各自合法权益,依据省住建厅编制的《福州市公共租借住宅租借合同(示范本)》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逐渐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借住宅配租和管理工作的计划》,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结合日常实践管业状况,调整部分条款,形成了《福州市公共租借住宅租借合同》。一起,为加速执行轮候期超越6个月保证家庭的租借补助发放,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修订了《福州市四城区住宅保证家庭租借补助协议》。上述《福州市公共租借住宅租借合同》和《福州市四城区住宅保证家庭租借补助协议》范本于2022年10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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