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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按照财政部《全国会计专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要求,为推动全国会计专员统一服务管理,自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专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等业务均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已经纳入此统一平台!详见 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和 全国会计专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建议收藏)
①要求:汉族,有管理经验(管理3-5位出纳的日常工作),缴纳社保,双休,节假日正常休息,工资面议
6、有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保密性强,认真细心、为人正直,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工资待遇:薪资待遇面议。朝九晚五。周末双休,节假日正常休,每天有通勤车。管午饭
8.宁夏凝集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百货销售,货物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4年03月25日,凝集商贸还是一个以文化核心价值为统领的现代化商贸企业,企业既有章程,还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其中企业精神是:忠诚、敬业、责任、合作;企业的原则是:规范、专业、务实、效率;企业的合作原则是:真诚、共赢、长远等,这一些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为企业的发展奠定方向和原则,并且奔着摆正位置,尽心尽责的原则。
2、时间自由,工作严谨、认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是自治区残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中心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队伍,充实专业方面技术力量,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品质,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11.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由自治区残联机关纪检全程监督。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17:30),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报名表(附件2)及简历打包发送至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有关的资料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须仔细如实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审核检查、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其自负。报名人员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资格审核检查。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合格者准予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养和岗位必备的基本素质及能力。
(3)请应聘者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根据中心实际和岗位的需要,采用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来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相关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录取资格。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经核查后,确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正常履行聘用程序。
(一)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未达到3:1及岗位递补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报考等不良行为将取消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没办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