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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对“2024年江门市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项目”(项目编号:20240055)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决策能力、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江门市食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
成交供应商合理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及脚本,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脚本专业性;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建应急演练专家团队,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活动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安排主创团队参与食品安全应急事件演练准备会议。
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演练情景拍摄及后期制作,并制作应急演练花絮宣传片在演练现场拍摄时播放。
内容:演练场地约400平方(含场地、led大屏幕、照明灯光、音响、数字调音台、手持麦、无线耳麦等);现场布置、氛围布置、部分演道具(根据脚本实际而定);参与演练人员(约100人)。
内容:签到板、活动主背景设计、现场指引、横幅、台上桌椅、观摩手册、笔等。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审定的脚本制定拍摄计划并进行现场拍摄(高清机位全过程录制、全程跟拍、花絮拍摄),最后进入后期制作(现场照片精修、视频剪辑成片,刻录订制光碟以供留档保存)。
内容:正演现场拍摄:高清机位全过程录制、全程跟拍、花絮拍摄等;活动现场约100人;现场照片精修、视频剪辑成片,刻录订制光碟以供留档保存。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等内容,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和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1.供应商须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联的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9月4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情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以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来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以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来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一定要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等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允许超出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中标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项目服务费用(含税)。
2.投标供应商数量或资质未达到采购人的开标要求或经评审后拟中标方被有效质疑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重新发布采购公告、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企业现场实地检查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企业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别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其他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投标函的内容与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不重叠的,供应商应当出具澄清文件明确,否则,采购人有权认为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内容无效。
(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付款进度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供应商应当出具澄清文件明确具体的单价、总价;否则,采购商有权认为该报价未无效报价;
1.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9月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采购人,联系电线.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是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