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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署:
3. 甲方拥有【 】物业的所有权/充分的出租权,并有意出租该物业的全部/部分给乙方用于经营使用,乙方有意承租该物业的全部/部分。
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位于【 】物业(以下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
2) 租赁物业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置见附件一。
3) 租赁物业的所有权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为【 】。
2) 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的用途。
1)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若甲方交付租赁物业日期与租赁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按照租赁物业交付日计算起始日,且租赁期限终止日作相应的调整。
B. 本合同项下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等项目,该等费用金额按照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不因为乙方实际使用水电数量及空调流量等进行调整。
C. 除租金及第4.1.2条款约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因任何其他事宜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A.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个月的租金及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
C.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费用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及费用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B. 基于本合同项下租赁事宜所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若租赁物业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租赁物业,因该等问题造成的延期交付,由甲方承担对应的延期责任。
2) 甲方迟于上述期限【 】日内交付租赁物业的,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甲方迟于第5.1条款约定时间30日以上交付租赁物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甲方延期交付租赁物业,但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月租金及费用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该等违约金可以在租金及费用中直接抵扣。
4) 交付租赁物业时,双方应就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做书面确认。
B. 为租赁物业配置并安装独立的水、电接入管线、计量系统和端口,提供予乙方使用;
C. 完成租赁物业相关之公共区域(特指客人通道及电梯使用部分)的建设、装修以及设备安置工作。
A. 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提供租赁物业的装修方案给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方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该方案是否可行。
C. 若甲方逾期未通知的,视为乙方提交的方案可行,乙方能开始装修装饰工程。
A. 乙方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前【 】日应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除非甲方有正当且充分的理由,否则,甲方应当及时参加验收。
C. 租赁物业装修工程通过验收的唯一标准为甲乙双方一同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1) 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物业,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a) 乙方使用租赁物业过程中,非因乙方过错,租赁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做维修,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
b) 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做维修或者直接委托乙方代为维修。
c) 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直接代为维修。
d) 发生特别紧急状况必须立即做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e) 前述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关于支付该等费用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该等费用。
因乙方不正确使用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
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予任何第三方。
2) 甲方已经取得签订及履行本合同所必需且适当的所有批准、授权和许可,且该等批准、授权和许可在将来不会因任何原因被撤销或者发生改动。
4) 租赁物业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也没有设定抵押权等任何别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他项权益。
1)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并保证租赁物业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
3) 甲方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能进入租赁物业,对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做必要的检查、维护等,但该等检查、维护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营业。
4) 双方尚未按照本合同第12.1条款签订续租合同之前,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经通知甲方后,带领客户参观租赁物业。但该等参观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5) 若甲方有意在租赁物业上设定抵押权等他项权益的,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6) 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因甲方及/或甲方雇员的作为及/或不作为而遭受损失、伤害的,甲方应当承担对应的责任,并免除乙方遭受任何权利主张、诉讼、仲裁所可能会引起的任何损失、影响等。
3) 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及/或乙方雇员的作为及/或不作为而遭受损失、伤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对应的责任,并免除甲方遭受任何权利主张、诉讼、仲裁所可能会引起的任何损失、影响等。
1) 乙方有意续租租赁物业的,应当至少提前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意向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另行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4) 若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均应视为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向甲方发出后,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D. 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业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者致使租赁物业所在房产的其它商铺被大面积查封导致乙方经营目标不能够实现的。
5) 若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均应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向乙方发出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 本合同因任何情况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还租赁物业。
B. 租赁物业交还前,乙方应当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饰、设施、设备等搬离租赁物业,甲方应当无条件允许。
D. 租赁物业交还完成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就租金及费用进行结算。
3) 任何一方的联络人或联络方式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发生明显的变化一方应当在变化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由发生明显的变化一方承担。
1) 于租赁期限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内,双方对于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信息以及对方的商业机密均应予以保密。
2) 除非法律明确要求,否则,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因本合同得知或取得的对方及对方之会员或客户的任何资料和文件,且不得复制或留存相关文件。
A. 已进入公知领域,但不包括因为接收保密信息一方(“接收方”)违反了本合同项下之条款而被披露的信息;
C. 因适用双方所在地之法律命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的亦不在此限。如遇此情况,接收方所使用或披露的范围应仅限于该适用法律命令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接收方应在此种使用或披露之前通知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披露方”)该适用法律命令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果接收方不能在使用和披露之前通知披露方,则接收方必须在使用和披露之后的合理期间内尽快通知披露方),以便披露方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4) 若由于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给对方或对方之会员或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 如因任何人力没办法预测、无法抗拒的事件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该方无需对另一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该等事件应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动乱、罢工及其它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事件,包括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事件。
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该事件影响的一方的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该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内应中止履行,履约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与该中止时间相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0天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维持的时间的足够证据。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弥补该不可抗力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善意地协商寻找解决方案,如双方未能在该等事由出现后【 】日内就本合同的继续履行达成书面的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但是
2) 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乙方的关联方,且甲方应当应乙方的要求,与乙方及该关联方签订相关的协议,惟该等协议的签订以不实质性增加甲方义务或限制甲方权利为前提。
1)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在本合同中,中国暂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2) 双方都同意,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
3)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相关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由该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 若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双方应当共同协作,以使得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无法实施都不可能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与可实施性,惟前提是双方之实质利益未受到影响。
3) 任何一方未执行或未要求履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之规定、或未行使本合同所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解释为对此等条款或权利的弃权,亦不应影响其此后执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权利。
4) 文件送达条款:双方往来文件以快递或传线)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
7) 本合同以中文文字书写,一式肆(4)份,甲、乙双方各执贰(2)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